昌宁:细化“任务清单” 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7-04-27 07:51:42   来源:保山市纪委

“县纪委组建5个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4月份,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县2017年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印发《昌宁县2017年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至各乡镇、单位。  

《方案》明确,检查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由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具体负责开展。各检查组从4月份开始,紧盯各乡镇、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纪律作风问题,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纪律检查。在任务分配上,每个检查组负责检查5至7个县直单位、2至3个乡镇。  

另外,该县依托“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按照“每个乡镇抽取1个驻村工作队、1个贫困村(社区)、2户贫困户”要求,下发《工作交办通知书》52份,对全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工作推进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履职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1至4月份,全县共抽查乡镇13个、贫困村(社区)20个、贫困户104户、驻村工作队20个。 该县通过专项纪律检查和“大数据抽查”,未发现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但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仍存在对政策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够、创新能力不强等不足等问题。

据悉,截至4月20日,该县2017年首次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已全面结束。(洪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