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化 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7-04-09 08:45:16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来,耿马县压实纪委监督责任,把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具体化,清责明职。一季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55项,监督责任清单33项。

“三个明确”。明确各部门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执行、督查等体制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其他班子成员既要承担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又要协助第一责任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个落实”。落实好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检查,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落实好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加强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征用、资金使用、公共资源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把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落实好作风成果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耿马县“八严禁八不准”和“八小时以外”规定等要求,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构建“亲”“新”新型政商关系,倡导文明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落实好决策执行,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挺纪在前,运用专项检查、抽查、监督平台等手段和方式,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集体“三资”管理到位,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好腐败惩治,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巡察利剑作用,紧盯“三类重点人群”,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落实好队伍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潘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