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五个常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7-04-05 07:45:24   来源:楚雄州纪委

永仁县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中,以廉政约谈常态化、提醒告知常态化、谈话函询常态化、警示教育常态化、日常监管常态化等“五个常态化”为抓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成为常态。

廉政约谈常态化。按照《县纪委常委与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等规定,县纪委常委对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对一或集中约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泛开展廉政教育等,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使廉政约谈成为常态。

提醒告知常态化。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手机报等媒体,在元旦、春节、清明等节日前夕,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严明廉洁纪律规矩。今年以来,该县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共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10余人次,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谈话函询常态化。印发《永仁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和《推进“四项谈话”制度的通知》,全面推动谈话函询工作的开展,积极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6人次。

警示教育常态化。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力度,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情况列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等形式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今年以来,该县共组织庭审教育2场,现场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220余人。

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定出台《永仁县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和《永仁县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围绕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班期间工作纪律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监督检查2次。(胡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