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强化节日纪律 让清明“清明”

发布时间:2017-04-03 08:08:15   来源:保山市纪委

清明期间,保山市强化节日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多举措让清明更“清明”。

加强教育宣传,送“廉礼”。坚持教育先导,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抓好家风建设,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早“打招呼”发送廉政短信,将清明过节纪律要求送到党员干部手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发布相关廉洁过节的做法,树立廉洁、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

严肃督查检查,扬“清风”。紧盯“节日病”,重点对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老乡会、战友会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多批次多层次组织监督检查,预判可能发生违纪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形成节日期间常态化监督格局。加强与公安、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发现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等违反节日纪律的问题线索。

畅通举报渠道,延“触角”。开通违纪举报直通车,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布违纪举报电话,设置网站举报、微信举报平台等,设立举报信箱,拓宽举报渠道,让违纪监督无死角。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确保问题线索安全、有序、高效处置。

强化追究问责,早“治病”。从严查处清明期间有关违纪问题,并强化通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加大惩戒力度。严惩党员领导干部“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