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第一季度立案查处党员干部55人

发布时间:2017-04-03 07:50:50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7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组织人事和审计的协作配合,执纪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第一季度立案查处党员干部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

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执纪审查能力。丽江市纪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组织市、县区、乡镇共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组织全市65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共1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举办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组织市、县区、乡镇共3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着力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

强化执纪审查工作措施,着力提高执纪审查质量。通过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会议、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督促指导、加强培训等措施,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开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从信访、案审、案管、纪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严肃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切实打通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7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和防止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今年1至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33件,处置问题线索95件,立案审查40件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