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一季度21个项目负责人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7-03-18 07:46:44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2017年一季度计划1月份新开工项目30个、计划2月份新开工项目21个,共计51个。近日,文山州政府督查室联合州委督查室、州监察局,分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计划开工的51个项目进行了实地督查,发现有21个项目未如期开工或开工就停工,占1、2月份计划新开工项目的41.18%,其中:砚山县7个,麻栗坡县3个,马关县5个,丘北县5个,广南县1个。

经督察组调查,21个开工未动工和未开工项目,都是由于各县(市)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州一季度经济工作布置会议和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不到位,以及领导干部推动项目工作不力、失职失责造成的。州政府分管领导将分别约谈砚山、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5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州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责成5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约谈涉及项目工作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严肃问责。此次督查中发现的开工就停工或不按时限要求开工的项目还将记入督查台账,在全州2017年度综合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督查组要求,对未按时限开工或开工就停工的项目,要切实加快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组织一切力量加大征地拆迁进度,将倒逼目标进一步做细做实,加强跟踪监管,必须于3月31日前实现全线全面开工建设。4月中旬,州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州委督查室、州监察局再次开展实地督查,全面跟进各县(市)一季度计划新开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全州投资和项目工作向纵深推进并取得更大实效。(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