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四个一” 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纪律监管

发布时间:2017-03-16 07:15:25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入户了解驻村队伍纪律作风情况

2017年,红河县共下派了400余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队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纪律作风建设,该县通过“四个一”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纪律监管,促使工作队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助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

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近期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违纪违规案件为题材,以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廉政党课为契机,集中全体驻村干部及村组干部,围绕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广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宣讲典型案例、党纪法规、督查通报、精准扶贫要求,促使驻村干部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求驻村队员要定规矩安心到村,明任务用心履职,聚合力真心驻村,抓落实倾心干事,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恪守中央“八项规定”,驻村期间严禁酗酒、严禁吃拿卡要、严禁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树立驻村扶贫队员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领导干部下基层讲廉政党课96人次,集中开展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活动3次,520人参与,各乡镇累计开展党纪条规学习宣传活动15次,800余名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参与学习宣传。

组织一次干部作风督查活动。为更好地掌握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基层的履职情况,该县结合中央、省、州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对下派到各乡镇、各村的驻村干部开展“三查三看”活动,即:查自身纪律意识强不强,看精准扶贫对象确定的准不准;查自身责任担当意识强不强,看精准扶贫工作存在问题查纠及时不及时;查自身群众口碑好不好,看精准扶贫工作群众满意不满意。着力监督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是否履职尽责、各项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农村“三资”管理是否规范有序,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是否扎实推进等情况,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为广大农民精准脱贫奔小康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联席办联合开展相关督查活动2次,电话抽查3轮,走访调研34人次。

进行一次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扶贫资金使用点多、面广、线长、环节多,为使各项扶贫资金合理有效用到点子上,该县重点检查了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对象真正受益情况,并倒查资金在运行中存在的截留挪用、冒领私分、套取骗取、滞留延压等问题,确保资金投向和使用准确高效。督查中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涉及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这方面,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发挥了很好地作用,他们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最重要的任务,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不出问题。

建立一套激励机制。制定《红河县扶贫(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采取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日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对扶贫(驻村)工作队和成员工作表现做出考核认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表现“不合格”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坚决予以召回、调整问责等,确保扶贫(驻村)干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扶贫(驻村)工作队开展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工作队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2016年度驻村履职考核中,全县共评选出83名“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对不适合继续留任的60余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作了调整。(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