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五个“常态化”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2-04 07:38:58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6年以来,南涧县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五个“常态化”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警示教育常态化,增强干部“免疫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教育计划,列出学习清单,将党纪党规定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结合县内各类干部培训,先后在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干部培训班等培训中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切实将廉政教育常态化,力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咬耳扯袖常态化,夯实廉洁“防火墙”。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层层开展廉政提醒格局。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约谈等制度,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对31名县处级领导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19名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提醒或约谈,107名新提任干部参加了任前“四廉考”。

日常监督常态化,消除监管“空白点”。严管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让日常监督管理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32名县处级、85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147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进行了请示报备。

明察暗访常态化,及早发现“轻处理”。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让纪律约束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在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25次,检查单位81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15个,对节假日期间无人值班、违反会议纪律等问题的29名干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问责干部16名。

严肃追责常态化,执纪从严“不含糊”。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南涧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到压力传导“零衰减”、传导范围“全覆盖”,充分发挥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督促、激励和惩戒作用。同时,严肃责任追究,问责干部16名,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严格的问责和“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真正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有案必查、失责必究。(陈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