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受理群众诉求3228件次

发布时间:2017-01-31 08:49:39   来源:保山市纪委

去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结合全县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活动,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3228件次,办结3226件次,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9.9%。

加强领导,配强队伍。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室,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10个乡镇配齐配强了纪委班子,配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全县116个行政村在6月上旬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完成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16名,实现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纪检组织体系全覆盖。

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值班安排、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投诉信箱”的“六有”要求,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分别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实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机构全覆盖。全县共悬挂群众诉求中心牌子和群众诉求意见箱133套,其中县级2套,乡镇10套,村(社区)121套,由县、乡(镇)、村(社区)分级负责管理,及时收集整理群众来信。选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设立11个群众诉求联系点,明确接待地点、接待日、接待人员。研究制定《领导定期接访实施意见》,确定每月10日为领导接待日,每月安排一位委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构建“五级联动”的诉求解决机制,整合县、乡(镇)、村(社区)群众诉求工作网络,配套制定了《“五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诉求工作办法》等21个诉求解决工作制度。

制度保障,畅通渠道。构建畅通无阻的诉求受理机制,制发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涉访部门分工协作解决群众诉求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施意见》《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诉求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采取来信来电来访、手机短信及网络、民情意见箱、诉求联络员、诉求工作联系点、村务监督委员会、政务服务机构等方式受理群众诉求,配套制定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诉求等信访问题工作办法》等9个诉求受理工作办法。开通了群众手机短信、彩信诉求平台,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长期开通群众网上诉求功能。构建快速办理诉求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收集、排查群众诉求,对重大群众诉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解决责任制,切实做到快速办理、及时解决。(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