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2016年问责失责党员干部192名

发布时间:2017-01-03 10:41:30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年以来,丽江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绷紧问责之弦、高悬问责之剑,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共问责失责党员干部192名,其中处级干部38人。

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玉兰对问责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在多次会议上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须追责;发现失职失责问题,要迅速启动,雷厉风行,严肃问责;‘越往后问责越严’,‘越往后执纪要越严’。

《问责条例》出台后,丽江市委、市纪委先后召开常委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有关精神;丽江市组织全市市直、县区、乡镇6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市纪委组成调研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玉兰带队,深入20多个市直部门、5县区40多个乡镇18个村委会,把培训课堂摆在乡镇基层一线,培训900人次,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各级纪委的要求传导到最基层。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组织46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共240人次,分阶段深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五网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小金库”问题整治、“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民生资金和农村集体基层“三资”监督管理使用情况、“两违”整治、县乡村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基层纪律审查、案件质量等10多项专项纪律检查,整改问题600余个,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出勤不出力”问题,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严肃问责失责人员,共对192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38人;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3个,处理68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