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县脱贫工作按期完成。马龙县纪委组成五个巡察组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巡察。通过巡察,全面掌握了解、督促推进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
听取汇报,全面把握。巡察组分别在10个乡镇(街道)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来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站所(办)负责人、村“三委”主要负责人、部分“三代表一委员”共440余人参加动员会。巡察组认真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六大纪律”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个别谈话,听取民意。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和谈话提纲,分别与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站所(办)负责人、村“三委”主要负责人、部分“三代表一委员”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乡、村、组干部和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掌握程度,扶贫对象如何确定,扶贫资金是否有截留、套取、私分等情况,是否有对各级干部的不良反映。共与420余名乡村组干部和部分“三代表一委员”进行了个别谈话。
查阅资料,发现线索。巡察组通过查阅被巡察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方案、计划表、项目招投标材料、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拨付等票据等,详细了解各乡镇(街道)在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及相关情况。
进村入户,体察民情。重点看扶贫对象确定程序是否严格,“挂包帮、转走访”包保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是否扎实,抽查贫困对象是否精准,抽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低保金是否有截留、私分、冒领等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充分履职,是否有集体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在乡镇(街道)机关、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张贴巡察公告,要求保持完好一周以上,有条件的广播间隔告知3天以上,明确举报电话、举报箱位置,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在各村(居)民小组张贴本组村民享受低保的人员情况,要求保持完好一周以上,接受监督举报;随机选择所辖区域的村组,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据了解,本次巡察共入户走访抽查862户,在村(居)民小组张贴巡察公告、低保人员名单各500余份,在10个乡镇(街道)机关设立举报箱10个,公布举报电话5个,巡察期间接到举报45起,反映问题79个,其中:属于巡察受理问题62个,分别转交县纪委纪检室、县直有关部门及由县、乡纪委作进一步核实,不属于巡察受理的权属纠纷、私人开挖公山、个人纠纷、个人落户等问题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