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1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带领省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第二组,深入怒江州开展落实脱贫攻坚情况专项纪律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泸水县鲁掌镇鲁掌村、浪坝寨村、登埂村,实地查看养殖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腊黑玛堵异地搬迁安置点项目,详细了解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产业发展、异地搬迁安置等情况。同时,检查组一行还深入州直相关部门,认真查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相关台帐资料,突出问题导向,就怒江整改落实脱贫攻坚“负面清单”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指导。
检查组指出,要紧紧围绕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精准识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相关档案痕迹资料要规范归档,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按要求上墙公示项目。在脱贫产业选择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帮扶措施,注重短期、中期、长期相结合,特别是在短期就能带动群众增收的项目上要多下功夫,而且要巩固好发展成果。易地搬迁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建设质量、建设安全。在整个脱贫攻坚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充分整合脱贫资金,发挥资金的聚合效益,把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争取效益最大化。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和扶贫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执行脱贫攻坚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正风肃纪,以铁的纪律保障上级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怒江州委、州政府表示,全州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扶贫工作当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政治责任、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到压力,让各级各部门挺纪在前,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确保脱贫政策措施项目落地生根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