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6日,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率省纪委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第三组到玉溪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峨山县富良乡,实地检查塔冲村“美丽宜居乡村”和富良乡彝族特色旅游小镇项目建设情况,听取了富良乡整乡推进扶贫开展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塔冲村千亩优质烟叶种植示范基地、核桃及林下紫薯种植和婀娜村柑桔种植等扶贫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并与部分村组干部座谈了解有关情况。
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台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检查后,检查组对玉溪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玉溪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责任担当上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不含糊,举全市之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抓得实,做得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杨玉清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强调要通过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推动工作落实。通过组织实施好脱贫攻坚、加快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实化措施,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适应能力不足,不会为、不想为和不敢为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到位。
杨玉清强调,要聚焦纪律作风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把工作落实在行动中,敢于担当、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实;要重点检查市、县(区)政府职能部门落实工作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担当,倒逼各责任部门尽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履行职责,推动扶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要强化执纪,严格追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厉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工作推进缓慢,资金拔付不到位,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情节轻微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问题突出,违反纪律规定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重处分和进行重大职务调整;对严重违规违纪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杨玉清要求,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落实扶贫攻坚各项制度,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脱贫攻坚局面;要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拼劲,满腔热情地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重视发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共同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要从职能部门按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和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两个环节入手,职能部门在履职检查、督查、巡查、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凡涉及违规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甑别问题性质后,按相关程序处置,对查实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增强各类职能监督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的针对性,强力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