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6-08-22 07:34:28   来源:云南省纪委

“经查,元江县那诺乡陈皮伟、白七仰、段德成三户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21万元。其中,陈皮伟、白七仰两户重复享受的3.01万元已被移交县检察院处理,段德成户重复享受的1.2万元已上缴县财政,已整改完毕。”这是日前云南省纪委发布全省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信访举报专用电话和专用电子邮箱后,受理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结果。

公开省纪委及各州市纪委涉及脱贫攻坚有关问题信访举报联系方式,是云南省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追责、推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和一系列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要求,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确保新时期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提供纪律保证。

该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信访举报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查处置、认真回复结果。按照“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结合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汇总,对举报反映全省扶贫领域涉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补助资金及社保资金,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挥霍浪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及时移交各级纪委专项纪律检查组。对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批、查处一批,问责一件、警示一片,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