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各州市脱贫攻坚和贯彻落实全省2016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精神有关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目前,专项纪律检查内容已经清晰,目标已经明确,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
围绕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增收目标,根据党纪党规及有关制度规定,此次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检查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五个方面情况。其中,执行组织纪律方面,重点检查有无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或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形式”脱贫的问题。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重点检查有无利用扶贫项目建设、产业扶持等搞权钱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有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执行群众纪律方面,重点检查有无层层克扣、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和产业扶持等事项中有无优亲厚友问题。
此次专项纪律检查将贯彻落实全省2016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精神工作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各检查组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咬定目标不放松,以问题为导向,以更加精准、更加管用、更加务实、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冲刺三季度、决战四季度,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要求,通过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督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在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实化措施、推动工作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贡献。
此次专项纪律检查的主要任务,在于聚焦纪律作风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等责任部门抓紧、扛牢“两个责任”。据介绍,专项纪律检查不是单纯地查找党委(党组)脱贫攻坚、落实全省2016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精神工作中涉及责任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是要重点分析研判、认真查找这些问题背后存在的违反纪律规定的错误行为。
省纪委、省监察厅明确,此次专项纪律检查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本地区本部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