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对57名被问责单位责任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6-11-21 16:07:1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市纪委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辅导

“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是把尺子。违纪违规问题出现了,纪委就要用纪律的尺子去量。这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使命,何况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越往后执纪越严,问责已成为常态。”近日,景洪市纪委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主题培训班,对2016年以来受到州市问责的大渡岗乡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等9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27名受问责领导干部共57人开展专题培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如是说。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今年7月8日起正式实施,经过4个多月的实践,全市共有9家单位和27名领导干部被问责。从被问责的情形看,9家单位和27名领导干部大多是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失职失责情形而被问责。为防止被问责干部思想背上沉重的包袱,帮助被问责单位和人员进一步端正认识,打消顾虑,增强工作积极性,大胆工作,积极干事,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对被问责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并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专题学习辅导。

“今天虽是一次专题培训,却更像一场温暖的谈心会、鼓励的鞭策会,问责不是目的,压实责任担当才是目的。被问责单位和人员要正视问题,消除思想顾虑,比以往责任心要更强,工作干劲要更足,站在新的起点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让曾经的失败成为指引今后工作的法宝。”市纪委书记语重心长的说。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树牢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意识,警钟长鸣,杜绝侥幸心理,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决策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反思剖析,对照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担当,不忘初心,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以实际行动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这类专题培训非常及时,认识到问责是一种提醒和保护机制,要正视问题、反思不足,消除思想顾虑。今后,将树牢责任意识,思想上筑牢防线,行动上守住底线,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制度和规矩范围内,大胆干事创业,担当有为,坚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