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认真学习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7 08:10:27   来源:曲靖市纪委

“省委出台的《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问责对象明确,问责情形详实,问责程序规范,责任划分明细,工作学习必备神器呀。”麒麟区纪检干部在集中学习讨论会上发言说道。

近日,省委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后,曲靖市纪检监察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

领导带头率先学。“《实施办法》的印发,充实细化了问责内容和情形,体现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从《实施办法》的问责适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问责决定作出、问责执行、问责后果和问责监督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以学习的成效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曲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了《实施办法》,并对纪检干部学习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集中讨论学习问责条例,截止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已开展一次集中讨论学习《实施条例》活动。

丰富形式覆盖学。坚持用好宣传载体,多种形式强化《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市纪委利用《珠源清风》门户网站原文发布《实施办法》,要求纪检干部下载学习;麒麟区纪委将《实施办法》分享在纪检干部微信群,在群内讨论学习;富源县委党校把《实施办法》列入党校教学计划和干部培训计划,县纪委将把《条例》和《办法》学习落实情况列为2016年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罗平、会泽、师宗等以会议的形式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学习《实施办法》。

通过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实施办法》落到实处,真正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