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26 16:42:04   来源:保山市纪委

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目前,施甸县对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切实担当起来。

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内容学习。要求12个乡镇、县直及驻施等78个单位部门把《问责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的“必修课”,要求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先学深学,原原本本学,全县上下干事效果达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融会贯通。

营造学习《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牵头策划,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利用施甸新闻、施甸通讯、施甸手机报等多种传媒进行学习。征订《问责条例》读本3700本;依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期120人、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期41人、乡、村干部培训班2期394人的学习培训上强调执纪问责,加大基层领导干部对《问责条例》的认识和学习贯彻,为严肃党内问责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宣传报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在县纪委监察网站开设相关内容报道,利用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相关释义文章、案例典故等来加深《问责条例》认识。通过“两学一做”专访、访谈,对条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加明晰。目前县电视台已经专访访谈党政“一把手”5名,乡镇纪委书记2名、开办专栏7期等形式宣传报道。宣传范围覆盖基层党总支150个,党支部588个,党员13954名。正确运用问责方式,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要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真正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政治环境。 (赵建斌 祁绍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