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举行《问责条例》)宣讲报告会,掀起景洪市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热潮。
报告会上,市纪委负责人介绍了《问责条例》制定的背景、实施的意义、制定原则和特点,并对《问责条例》的内容进行了解读。解读指出,《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更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和覆盖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宣讲活动,引领全市广大党员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以《问责条例》为行动指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据悉,为保证宣讲实效,景洪市组建了市委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市纪委常委、市委党校教师组成。宣讲团将深入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宣讲。各乡镇、街道、农场也将参照市委宣讲团的做法,组建宣讲团进行宣讲,确保宣讲活动全覆盖,每名党员干部都参加。宣讲结束后各单位部门将组织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将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的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根据安排,市委宣讲团的宣讲工作将于9月中旬完成,各乡镇、街道、农场自行组织的宣讲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届时,景洪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