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纪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9月12日,保山市纪委召开常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理解好、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用敢于较真碰硬的担当精神落实《问责条例》。
会议指出,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不断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并通过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实现保山争当跨越发展先锋的目标,具有十分深刻的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问责条例》,要把握其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要深刻领悟“责任、从严、全面、规范”等关键词,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准确运用好。
会议要求,一是要在学深悟透上见行动,让《问责条例》入脑入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和相关解读结合起来,同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研讨结合起来,让《问责条例》入脑入心。二是要在敢于较真上见行动,强化责任担当。要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真正让《问责条例》发挥“利器”的作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时刻牢记党章赋予的政治使命,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以强烈的担当精神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三是要在强化震慑上见行动,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通过媒体、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曝光问责案例,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效应。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决不允许出现“边问责、边提拔”的情况,损害党纪党规的权威。四是要在统筹兼顾上见行动,全面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结合起来,与“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结合起来、与专项纪律检查结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确保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上,市纪委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及随机抽取的2名处级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了发言。(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