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学用结合 27名党政干部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6-09-09 15:00:16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以来,姚安县学用结合,抓好《问责条例》贯彻落实。今年以来,该县共问责党政干部27人。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县委书记每年与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党群、政府、政法部门、乡镇的77个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季度、半年、年终考核,每次考核都将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向被考核单位进行书面反馈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次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跟踪检查。2名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分别被问责。

纪律作风抓得不紧被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紧盯节点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对廉洁过节、公车使用、乡镇“走读”、节假日值班、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建立了整顿会议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对全县性会议会纪会风进行监督检查。21名干部因违反节假日值班纪律、上班纪律、会议纪律等问题被问责。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力被问责。2016年7月1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以来,楚雄州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楚雄州办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姚安县4名干部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被问责。(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