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委理论中心组举行第四次集中学习,对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专题学习。
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原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围绕“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题作中心发言。
县委书记针对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实落细,使之成为常态。各级纪委要正确处理“大多数”“少数”与“极极少数”的关系,既要查大案要案,又要抓纪律纠小错,要“常”监督,“严”监督,敢于向违纪违规行为“亮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引领全县广大党员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主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力,推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师宗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