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自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对全市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扎紧制度笼子的又一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全市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工作实效来检验《条例》学习的成效,检验党员干部的责任落实和担当。
会议要求,要以强烈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贯彻执行《条例》最为关键、最为有效的是敢于较真碰硬,全面问责。要利用条例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震慑警示效应, 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履职、认真履职、正确履职;要把落脚点放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促进干部尽责用心干事上。从严管理党内干部的首要要求就是要强化问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有效防止制度空洞,问责不力,努力提高党内问责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市纪委要按照州级有关要求,抓好各级党委(党组)的学习宣传的督促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确保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