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近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入学习领会问责的原则、主体、对象、情形、方式等各项内容,明确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以问责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真正落实。”在玉溪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强调。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玉溪市采取三项措施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抓组织,确保责任到位。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市委把问责力度和成效作为检查考核县区党委和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以考核“指挥棒”引导形成严管严治的新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好带学促学的作用,以市纪委常委为主要成员,组成宣讲团,主动深入基层,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帮助广大干部更好地理解、贯彻《问责条例》精神。
抓教育,确保学习到位。各级各部门积极征订《问责条例》学习读本,及时发到每个党员干部,为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提供保障。市县委党校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培训教学内容,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组织好专题集训。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单位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组织好学习和讨论,掀起学习热潮。各县区各部门利用理论“学习日”、支部课堂等载体,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开办学习专栏、进行宣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切实做到入脑入心、凝聚人心。
抓载体,确保宣传到位。市纪委与市委宣传部认真制定《问责条例》宣传报道方案,联合发出通知,加强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统筹组织开展好宣传报道。玉溪电视台、玉溪日报、玉溪党风廉政网、玉溪党风廉政客户端等宣传平台通过新闻报道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生动实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了学习的影响和效果;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微信、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对《问责条例》精神的解读,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