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紧密结合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树起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推进《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介绍,德宏州以上率下抓学习,推进《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州委带头学习,强化示范带动,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把两项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切实加强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727场次,开展正反典型教育383场次,召开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337场次,全州各级党校(行政院校)把学习两项法规作为去年、今年重要教学内容,共组织开展培训5期480余人次。印发民语读本,将《党章》《准则》《条例》翻译成傣语、景颇语、载瓦语、傈僳语4种语言,编印成《党章党规少数民族语言读本》1.2万册免费发放给各级党组织,确保少数民族党员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此外,德宏州强化纪律抓执行,树起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全州各级党组织通过抓好《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延伸到基层,切实做到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2016年上半年,共接受信访举报235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04件,立案69件79人,结案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按照谁分管、谁谈话的原则,加大谈话力度,提高谈话质量,共开展谈话函询43件(其中,分管领导谈话6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强化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1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