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多媒体联动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浓厚氛围

发布时间:2016-08-18 14:56:48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纪委、州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新闻单位要把《问责条例》宣传纳入今年下半年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

德宏州明确,以“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为主题,通过对《问责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引导全州广大党员树牢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点抓好制定《问责条例》重要意义的宣传、《问责条例》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的宣传、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的宣传。德宏团结报、德宏广播电视台、德宏民语译制中心、德宏网、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及各县(市)党报、电视台、门户网站、县(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及时做好《问责条例》宣传工作,应用“掌上德宏”手机客户端、“美丽德宏”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传播影响大的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形成网络宣传合力,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牢牢把握舆论导向。

德宏州要求,要采取“五用”措施,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据说话,宣传报道做到真实可信、易于接受;要丰富宣传形式,实现中央、省、州、县市四级媒体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动,职能部门与宣传部门互动,综合运用消息、通讯、综述、评论等体裁,灵活运用图片、图表、视频、音频等形式,增强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使《问责条例》宣传报道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全州积极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

此外,德宏州还规定,严肃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正确导向,防止报道简单化、片面化,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按程序送审,对错误观点和歪曲解读,及时解疑释惑,明辨是非。(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