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西双版纳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问责条例》为主题,进行今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会议强调,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学细照笃行《问责条例》,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问责条例》还对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切实担当起来。二要认真抓好《问责条例》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问责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的宣讲活动,让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全面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特别是对怎么问、谁来问、要问谁、问什么、问多久等一系列问题,必须弄清搞明,为执行好《问责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三要以自我担当精神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强化全面领导、主要领导、重要领导的责任担当,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对照《问责条例》规定要求,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隐患,是否存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的隐患,是否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隐患,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开列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手电筒对着自己照,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州委常委不仅自己要学习贯彻好,还要指导和督促所分管方面落实好《问责条例》。四要不折不扣执行好《问责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推动《问责条例》落实;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要瞄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压实责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强化问责,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一团和气,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真正让铁规发力、使禁令生威;要充分发挥制度利器作用,敢于较真碰硬、勇于举旗亮剑,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坚决防止制度空转、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