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流动党校”宣讲党内法规受欢迎

发布时间:2016-08-15 17:02:3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不收敛、不收手’,这是十八大后反腐的高频词汇。相较于旧版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从重、加重处分的行列,可见党中央对严惩顶风违纪者的决心。”连日来,施甸县委党校教师杨慧梅以《守纪律 讲规矩 全面从严治党》为题,分别到县委老干部局、县林业局、县疾控中心等宣讲党章及党内法规,在宣讲中列举了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及云南省纪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宣讲深入浅出、引经据典、通俗易懂,每一场授课都博得了受训党员干部的阵阵掌声。

今年以来,施甸县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由县委党校把中央新修订的党内法规融入到开展“菜单式”理论宣讲服务活动中,组建由县委党校12位教师组成的党内法规理论宣讲团,制作课件33个,以“流动党校”的方式到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村(居)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宣讲,让基层一线党员干部不出单位门就可以接受县委党校的理论宣讲服务。

“邀请县委党校教师到单位宣讲党章和党内法规,让全体党员干部既从理论层面深入学习掌握党章及党内法规的理论知识,又能从典型案例中对照分析和接受教育,同时还能与班子中心组集中学习结合起来,不耽搁工作效果还很好!”这是接受过宣讲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的普遍感受。

今年初以来,从施甸县各级各单位的网站、微信、手机快讯等平台上,可以经常性看到施甸县委党校教师到各单位宣讲党章及党内法规的宣传报道。

据施甸县委党校负责同志介绍,为提高宣讲的理论水平和实效,党校采取练兵、点评、修正、再出校门宣讲的方式,即由每一位党校教师围绕宣传党章党规的专题制作课件,在党校全体教职员工大会上演练后,根据大家的点评意见修改后再演练,党校内部满意了才委派到各级各单位宣讲。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县委党校老师及时更新课件,以宣传条例为主要任务进行广泛宣讲。截止7月底,累计宣讲63场次,2557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宣讲学习。(赵贵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