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都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都要予以问责。”8月8日上午,景东县纪委第三次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出台后,景东县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
纪检干部率先学,学深一层。《问责条例》颁布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从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特别是对问责指导思想、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进行了仔细地解读。使纪检干部不忘初心、勇于担当,以学习的成效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宣传全覆盖,不留空白。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纷纷组织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进行原文学习,并通过手机报、单位电子显示屏、报刊、电视、微信等多媒介进行宣传,全县上下已掀起学条例、强责任、激担当的热潮。
修订制度立规矩,无缝衔接。县纪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修订完善已出台的问责文件,对问责机制、问责后的管理等进行细化,使前后的问责机制无缝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违反规定严问责,严格执纪。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开展问责工作,既追究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着力提升担当意识,压实监督责任。
监督检查严要求,全面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情况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总结应用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不到位,虚于应付、做表面文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