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后,腾冲市纪委监察局及时下发学习通知并加大督查力度,要求全市做到“三结合”,当好“三员”,率先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热潮。
结合“两学一做”,率先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化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相关部门,党委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逐条逐句学习《问责条例》,解读精神实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结合“五个清单”,压实“两个责任”。探索党群系统监督执纪“五个清单”工作机制,规范梳理“五个清单”,制定“五个清单”目录,以分条列举的方式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既明确集体责任,又划定个人责任,既有共性责任,也有个性责任。通过细化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结合监督执纪,严格问责追究。结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通过严格监督执纪,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严格问责。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当好《问责条例》宣传员。要求党委各部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部门职责,当好宣传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意图,把握好政策界限,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
当好《问责条例》监督员。《问责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党委各部门不能流于形式,要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及时完善配套衔接制度,用好问责“杀手锏”,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
当好《问责条例》执行员。要求党委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切实把问责条例贯彻执行好。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的自查机制,将《问责条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在腾冲跨越发展中,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压力推动落实。
在抓实学习的同时,严肃执纪问责,自《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市纪委对各乡镇各部门提出了49条工作建议,对1名谈话函询对象进行了谈话教育,对2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了约谈廉政提醒,对稳增长、脱贫攻坚开展了1次专项纪律检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了半年检查。(张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