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三句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问责工作的核心思想,言简意赅地点出了权责之间的关系。”
“第六条,规定了问责情形,其中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
你方说罢我即发言。会议室里,纪检干部们讨论得热火朝天。
原来,这是金平县纪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同志们争先恐后积极发言,分别谈了学习《问责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问责条例》印发后,金平县纪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走在前列,力求悟透条款、吃透精神、把握内涵、广泛宣传,确保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县纪委及时把《问责条例》相关学习资料通过QQ群、微信群发送给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机关各党支部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形成活学活用的浓厚氛围。
县纪委主要领导及时在县委常委会、县四大家领导班子联席会上进行领学。同时,结合金平本地实际,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官方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对《问责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并要求各乡镇(农场)纪委书记、各纪检组、纪工委组织好、指导好、监督好所在单位或联系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力求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无死角,切实让《问责条例》在全县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通过学习,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确了《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增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今后更好地运用《问责条例》,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打下坚实基础。
(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