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聚焦“四学”抓《问责条例》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8-05 07:29:30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墨江县纪委采取个人自学、领导带学、媒体辅学、讨论促学等举措,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之风,促使《问责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聚焦个人自学,提前预热。为确保集中学习时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结合实际,将《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内容、要求等,并作出规定:在集中学习开始前,领学人要围绕学习内容,找准学习重点,整理好学习资料;全体干部职工要提前对《问责条例》原原本本、逐条逐句进行深入自学,自学情况需记录在学习记录本上。

聚焦领导带学,精准解读。学习中,县纪委机关党委负责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问责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就《问责条例》的4个“精髓”、6种问责情形、7种问责方式及问责时限等内容逐条逐句进行解读。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强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问责力度,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聚焦媒体辅学,全面掌握。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媒体平台发布《问责条例》条款解读和答疑解惑文字、图片,延长学习时间,拓宽学习对象范围,扩大影响,帮助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切实巩固学习效果,营造浓厚的学纪遵纪守纪氛围,切实做到学习宣传全方位无死角。

聚焦讨论促学,注重实效。学习结束后组织开展学习《问责条例》研讨活动,采取班子成员率先发言,普通党员自由发言,控制发言时间,提高发言质量,在讨论中加深对学习内容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的理解与掌握,真正做到学习入脑入心,学用结合,确保讨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