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下发通知要求全市认真学习执行《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05 07:33:18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曲靖市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曲靖市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颁布《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上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学习宣传和执行。要结合部门和工作实际,把《问责条例》作为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准确领会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电台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问责条例》的知晓度。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循,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尤其是党组(党委)书记要负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党员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坚持问题导向,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抓住典型问题,言出纪随,勇于铁面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使命意识、群众意识、纪律意识,争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综合运用专项纪律检查、责任制考核、述廉述责等方式,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党纪党规严肃性、权威性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防止“破窗效应”,持续形成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推动《问责条例》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