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党员意识和纪律意识,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实、抓常、抓出成效。7月20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组织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原文传达了《问责条例》,详细解读了《问责条例》的相关内涵,阐明了学习人社干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不坚决不扎实五个反面典型案例为广大干部树立了警示红线。
就人社系统如何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会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自觉加强学习。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落实《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体学习,个人下去后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自学。二是严格履行责任。局班子成员要自觉承担起领导责任,基层党支部要主动承当起工作责任,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党员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三是明辨是非。局党组、党总支、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对《问责条例》原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明辨是非、分清职责,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四是扩大学习成果。会议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把学习对象扩大到全局干部职工,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迅速传达学习《问责条例》,在全局营造出清正、安全的干事、工作环境,在脱贫攻坚中更好的发挥人社部门的作用,有力推动人社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