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五个结合”掀起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热潮

发布时间:2016-07-25 17:58:38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后,大姚县纪委监察局第一时间提出“五个结合”,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有力保障。

与日常学习紧密结合。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讨论学习、依托“大姚舆情在线网”、领导带头学习、互联网自学等方式,切实强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

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准确把握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由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必须始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突出从严治党要求,瞄准“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切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压实问责责任,督促“两项法规”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与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运用好管党治党利器,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6种情形,抓早抓小抓苗头,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  

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践行两个表率(纪检监察机关做全县党政机关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做全县公职人员的表率),大力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担当起、履行好新形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和使命。(邹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