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红塔区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区纪委监察局在广泛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宣讲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区494名科级领导干部,分18个考场进行《准则》《条例》闭卷考试,以检验宣讲和干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成效,促使干部形成学习自觉,牢记纪律,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
考试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每个考场设2名监考人员,考试过程由区纪委有关领导、部分区纪委委员、区特邀监察员对各考场进行巡视,并由区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
考试成绩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考试不合格者,须再次进行补考;补考再不合格者,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区参加考试的科级领导干部494名,有7名未通过考试,被责令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