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条例》颁布以来,澜沧县高度重视《准则》和《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深层次进行宣传,并组建12个宣讲团深入到乡镇村寨、机关、部门等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宣讲工作,目前已宣讲了70余场,660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另外还以座谈会、报告会、知识测试等多种宣传方式推进学习,让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在工作中不越底线、不碰红线。
针对少数民族众多,部分少数民族听不懂汉语的问题,澜沧县安排熟悉少数民族语言干部到12个宣讲团中,到少数民族村寨双语宣讲《准则》《条例》,让基层党员,特别是听不懂汉语的党员和群众都能听懂和了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将《准则》和《条例》的宣传与当地民族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吸引力,起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2016年,澜沧县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准则》和《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推动《准则》和《条例》宣传工作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延伸。二是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严肃查处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刘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