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民族语言宣讲《准则》和《条例》

发布时间:2016-01-09 17:27:18   来源:红河州纪委

自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来,绿春县委高度重视,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熟记内容、领会精神、严格遵守。在村(社区)一级,主要采取了民族语言宣讲的形式,通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集中宣讲、乡村干部利用“村村通”扩大知晓度的方式,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把握《准则》和《条例》的新变化、新特点,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融会贯通。


大兴镇牛洪村委会副总支书记用哈尼语通过“村村响”播讲《准则》和《条例》

戈奎乡蒿台社区村官为群众解读《准则》和《条例》

牛孔乡牛孔村委会彝族群众学习《准则》和《条例》

骑马坝乡秀水河社区妇女主任带领傣族妇女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