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深入推进《准则》和《条例》宣传贯彻

发布时间:2016-01-08 14:46:3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入脑入心,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采取多项措施,深入推进《准则》和《条例》学习与宣传。

深入宣传不留空白。组建由市纪委常委、市党校教师组成的市委宣讲团,分城区与乡镇两大板块,围绕《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奔赴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宣讲。共计宣讲12场次,1639人参加。在市委宣讲团开展宣讲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农场也参照市委宣讲团做法和要求,结合实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辖区、部门(单位)开展宣讲,确保宣讲活动全覆盖,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参加。

学习活动建长效机制。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市委党校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内容,统筹安排入教学计划,要求学深学透。有的单位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有的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讨论等方式,多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宣讲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将组织学习讨论与交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将学习宣传贯彻党内两大法规的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方式灵活促学习深入。景洪市纪委将《准则》和《条例》编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编辑的《纪检监察法规政策汇编》中,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加强学习;并制作了16套简洁明了、重点突出、易懂好记的《准则》和《条例》宣传展板,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委,帮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的要义与精神。景哈乡纪委在搭亥老寨、巴勒等5个村小组建设廉政文化墙25块,采取漫画+简洁文字的方式,图文并茂地在廉政文化墙上展示《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组织村组党员干部参观学习,要求参学党员干部当好《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