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云南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省纪委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央纪委的双重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省监察厅属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在省政府和监察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省委巡视组是省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的专门机构,对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省委巡视办设在省纪委。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并处理全省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检查省级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省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5.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等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7.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省纪委省监察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置于全盘工作重要位置,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坚持不懈刹风正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考核追究,推动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二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三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不懈刹风正纪,查处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精神的典型案例。五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严格教育管理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该单位是: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含监察厅)(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15人。其中:行政编制27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15人,退休86人。
实有车辆编制96辆,在编实有车辆96辆,10月份车改后保留了50辆(其中特殊业务用车2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度收入合计966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2.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23.93,主要原因是大案要案查处经费减少17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度支出合计1001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4.44万元,占总支出的51.28%;项目支出4878.82万元,占总支出的48.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49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案要案查处支出减少1101.8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减少15348.6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委厅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5.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委厅机关为完成中央纪委、省委的部署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8.82万元,其中用于十个巡视组巡视三轮经费1121.23万元、培训支出584.00万元、云南党风建设300.00万元、办案经费1373.59万元、雨花工作点运营经费15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3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案要案查处支出减少1101.8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减少15348.61万元。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63.23万元(包含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171.25万元(包含基础设施修缮、建设及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49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案要案查处支出减少1101.8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减少15348.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6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人员经费2870.55万元、行政运行费用1255.30万元、十个巡视组巡视三轮经费1121.23万元、培训支出584.00万元、云南党风建设300.00万元、办案经费1373.59万元、雨花工作点运营经费150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费用及抚恤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4.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能源节约支出;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
6. 住房保障支出26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632.60万元,完成预算的6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47万元,完成预算的26.1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05.17万元,下降3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47.82万元,下降15.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88万元,下降1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7万元,下降1.5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运行支出和接待费用的结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13万元,占83.49%;公务接待费支出104.47万元,占16.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68万元。用于购置省政府要求配置的新能源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0.4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省纪委办公厅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6辆(10月底车改后仅保留5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47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20.87万元。主要用于国外相关团体来访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柬埔寨)1个,来宾2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纪委、兄弟省、州、市、区县纪委来昆办案的相关接待支出。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共接待中央纪委、兄弟省、州、市、区县纪委来昆办案人员1185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8.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标准上升增加人员经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等费用统计口径差异。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相关办公及运行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80万元,所采购的具体货物为办公电脑、打印机及办公家具。未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