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彝良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和方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有效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保持力度不减,突出审查重点。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窗口行业、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聚焦贪污、克扣、侵占、挪用及优亲厚友、作风粗暴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强化协作配合,坚持快查快结。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检、法、审计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促使工作开展更加顺利。坚持对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对违纪问题“抓紧审查”、对执纪审查“快查快结”、对涉嫌违法“快速移送”,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夯实人才队伍,提高审查水平。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将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增加至3个,在全县建立起35人的办案人才库,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培训、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模式,有效提升了执纪审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纪律审查安全,分层级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全年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坚持宽严相济,正确定性量纪。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问题线索327件,初核106件;立案53件,审结待处10件,立案在查8件,结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15人、村支书主任16人、其他农村党员6人。特别是针对扶贫、集体“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查处侵害群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问责3人。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县、乡两级开展谈话函询83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7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3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