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沅县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的通知》,从严控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
专项清理整顿以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情况为重点。今后,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将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境外或境外资助的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兼任领导职务;离退休领导干部不得在境外或境外资助的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
清理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细化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党的纪律,抓好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规范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镇沅县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报批、审批、日常监管、定期报告等长效机制,对各单位清理整顿的进度、效果等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纠正。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有违反上述规定与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镇沅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