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廉政简餐食堂清风拂面

发布时间:2016-09-17 13:43:29   来源:大理州纪委

“机关廉政简餐食堂挺好的,早餐5元、中餐和晚餐各7元,经济实惠。平时上班大家各忙各的,吃饭聚在一起,方便相互认识,并且解决了‘吃饭难’。”

“下午或晚上有个什么会议,或者工作中有什么事方便交流,节省了不少时间。”

“不管是领导还是一般职工,大家一桌子吃饭,不仅热闹、亲切,而且有家的感觉。”

“自助食堂,温馨自然;四菜一汤,刷卡消费。既解决了职工一日三餐的后顾之忧,又有效遏制了干部疲于应付的饭局和大吃大喝!”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谈的是2014年10月,南涧县在全县8个乡镇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简餐食堂“四定四不准”制度的事儿,从源头上遏制了干部职工用公款到私营饭店大吃大喝、赊账挂账吃喝和变相吃喝的漏洞,杜绝了“舌尖上的腐败”。

定点就餐。全县8个乡镇在乡镇政府机关所在地建立一个“廉政简餐食堂”,乡镇干部职工(含中心、站所)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廉政简餐食堂”就餐,特殊情况下不能到“廉政简餐食堂”进行公务接待的,必须经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面的餐馆按标准接待。定额支出。全县8个乡镇严格执行《南涧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每餐每人不超过30元,严禁午餐饮酒。定员陪同。公务接待每餐接待人员与被接待人员控制比例,减少陪餐人数。定期公开。在财务监督三人小组监督下,干部职工伙食费、接待费每月公开一次,同时公开县乡两级监督举报电话。公务接待一律做到“四不准”,即不准记账消费,不准上瓶装酒,不准发整盒香烟,不准上除茶水以外的饮料。

为了保障“廉政简餐食堂”健康运行,南涧县将“廉政简餐食堂”建设和推行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县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不定期对“廉政简餐食堂”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违规接待、报销不合理接待开支以及接待费超支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胡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