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发布时间:2016-07-21 16:02:07   来源:云南省纪委

 

昭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陆维智

上半年,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个中心”,压实 “两个责任”,突出“三大主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实“六项重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突出重点抓监督,维护党规党纪。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对3个市直部门开展第一轮专项巡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7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7条。督导县区成立巡察机构,探索启动县乡巡察工作。严明换届纪律要求,6名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被停止交流任用,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问题线索12件。重要节点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共发现问题25个,处理问题25个。通报缺席有关会议的单位5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干部9名。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个、处理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件8人。多层次宣讲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巩固提升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管好用好市纪委机关网站、“清廉昭通”微信平台、QQ群、微信群等媒介载体,加快威信县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提升改造市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创作编排大型廉政舞台剧。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167名新提拔和交流使用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强化审查严执纪,用好“四种形态”。上半年,保持零容忍反腐态势,共受理信访举报1009件次,谈话函询216件,初核245件,了结197件,立案110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2件、乡科级11件;处分违纪人员12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20人。及时为72名举报失实的干部澄清事实,查处并通报了1起诬告陷害干部的违纪案件。出台《昭通市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6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7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0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去年7月以来,深化全市集中查处基层腐败百日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68件,查结286件,立案113件124人,给予开除党籍36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

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考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对4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组织12名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廉。牵头成立市委考核问责工作组,对全市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生态文明“六大战略”推进情况进行执纪问责。上半年,共问责领导干部16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78人;问责单位12个。

坚持严管厚爱,强化自身建设。督导完成县乡纪委换届,稳步推进市纪委换届和派驻机构全覆盖。督促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督促落实《昭通市乡镇纪委工作规则》,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督导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健全机制、加强保障,着力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干部选任力度,市委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14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工作质效。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动态信息管理库、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人才库,选派35名干部到中纪委“一院两中心”培训,组织全市438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在省纪检监察学院进行综合培训。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组织第一批10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正在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从严从实管理规定、内部巡察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和约谈制度,强化纪检系统监督管理。上半年,全市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问题线索6件,初核2件,立案2件,函询3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人、问责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