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发布时间:2016-07-21 15:58:47   来源:云南省纪委

 

玉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赵基

全面把握“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加强对“四种形态”的学习理解和把握,积极转变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强化各级党组织责任担当。制定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细化各级党组织、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四种形态”中应负的主体责任。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深化专项纪律检查。开展推动脱贫攻坚、“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五网建设、稳增长等六项重点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协调做好省纪委专项纪律检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严肃换届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顺利完成全市9个县区党委换届工作。开展教育明规释纪。开展《准则》和《条例》专题宣讲20余场,专题学习活动100余场次,2万余名党员受到教育;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市13.6万名党员参加网上党章党规知识测试。

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

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对10名干部进行了处理,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8起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16个违反作风建设要求的单位和28名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通报曝光;对11辆公务用车未集中封存停放进行通报。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每月督查通报、每季预警约谈、半年和年度实行问责。上半年,全市共问责干部70名,其中县处级11名、乡科级21名。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见成效

上半年,处置问题线索262件,其中:初步核实118件(次),同比下降32.95%;谈话函询144件(次),同比上升27.8倍。组织处理65人,同比上升4.9倍。党纪轻处分44人,党纪重处分68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四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500件(次),同比上升35.5%;立案136件,同比下降11.11%,其中县处级7件、乡科级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同比上升14.29%;挽回经济损失391.79万元。

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了“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呈现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各县区结合实际抓出了一批有特点亮点的工作。如通海县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阳光交易、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联审联批、“广电网络+三资管理” 信息公开入户工程建设,华宁县建设廉洁乡村(社区)推动“四种形态”落实在基层等。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工作意见,继续坚持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稳增长等制度。以乡镇党委、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全市74个乡镇(街道)纪委均配备了1名专职副书记。发挥村监委作用,全市674个村监委主任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兼任的有651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重心下移、工作下延。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农村(社区)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82件,处分62人。

下一步,将坚持学思践悟,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持续坚守,一寸不让,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好纪律审查;不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开展好专项纪律检查,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省纪委专项纪律检查检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为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