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让“四种形态”的每一种形态都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

发布时间:2016-07-21 15:55:13   来源:云南省纪委

 

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李庆元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32件(次),线索处置372件,立案112件,其中处级8件。结案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6人,点名道姓通报12个典型案例。对44人进行问责,组织处理8人。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建立“1+4+5”制度体系。“1个意见”是统领,对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部署;“4个文件”是机制,主要解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5个制度”是规章,主要解决纪法分开以后,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如何形成更高水平的协作配合机制。采取“四三二一”工作法实践“四种形态”。“四”是运用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项谈话”,让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全州共开展“四项谈话”2260人次。“三”是区分执纪审查、执纪审理和责任追究“三种情形”,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或已违犯党纪、给予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二”是讲习“两项主体业务”,以“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题讲习,截至6月底,“两项主体业务”各15讲共30讲已全部完成。“一”是落实加强纪法衔接的“一项协调机制”,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后,纪委及时跟进,建立跟踪监督机制,确保移送的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逐条得到依法处理。

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把责任层层传导、逐级下压,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州委书记、州长分别约谈35名州级领导、10县市五班子主要领导和22家州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州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9个方面的问题,与州属部门1343名领导干部、部分重要岗位科级干部进行谈话,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大起底”谈话,分级、分层对17465名领导和干部开展了提醒谈话。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个单位4名责任人进行“一案双查”。

稳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制定《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州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州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制定《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县市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改革班子领导方式,实行以副书记为基准,常委、副局长协助的管理方式,强化统一领导,统一工作标准。推行订计划、抓一线、做示范、管全程的主任(部长)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县乡一体化”和实行乡镇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完成州、县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终止“两委委员”运作方式,以“监督检查、监督联系、联系指导”三种方式,实现州级纪工委对州级单位监督全覆盖。

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

制定了《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切实加强“一把手”监督。制定《楚雄州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深入落实廉政提醒谈话、约谈、述廉述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18名州管干部主动向州纪委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组织23名县市和州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

下一步,将着力践行好“四种形态”,要让“四种形态”的每一种形态都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织密制度笼子,严肃党的纪律。严惩基层腐败,推进“县乡一体化”和乡镇片区协作办案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执纪业务素养”专题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职业品质和专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