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纪律挺在前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7-21 15:46:56   来源:云南省纪委

 大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

今年以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刹风整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维护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件6人、违反组织纪律案件7件7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5件5人,问责133人。及时传达学习王岐山书记视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迅速抓好落实。抓实稳增长、“五网”建设等专项纪律检查,问责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印发《关于全面从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强化专项纪律检查,查处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及挪用扶贫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案件8件8人。三是加强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重拳整治洱海保护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28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42个,约谈26人,问责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突出责任追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修订大理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改进检查考核方式,量化考核评定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对2015年度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4个县和5个州直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诫勉谈话,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评先评优资格,主要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对12县市和87个州直单位开展半年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83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了巍山县委原常委、副县长杨利军,云龙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张建荣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对2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严格执行“铁八条”,刹风整纪深入推进。常态化推进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个,处理4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759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专项整治 “不作为”“乱作为”,问责干部8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按照 “六个一批”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08个,处理27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8人。围绕大理州“抓两学一做教育,干跨越发展实事、建全面小康大理”工作部署,充分发掘大理“清白传家”等优秀廉政文化资源,举办“大理清风”书画笔会,编印《钢笔书法——大理廉政文化作品集》,开通“大理清风”微信公众号,引导党员干部向上向善,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

实践“四种形态”,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制定《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完善线索管理制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云龙县苗尾乡克扣骗取移民资金案,处理46人,案件情况在全省通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指导意见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研究起草大理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规则。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受理信访举报1124件,处置问题线索340件,立案120件,结案1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4人,挽回经济损失1086.63万元。

持续深化“三转”,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制定实施《大理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做到机构改革到位、人员保障到位、职责履行到位。严格执行大理州“两个提名考察办法”,从严审核把关,12县市110个乡镇纪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认真做好州纪委换届工作。注重干部选拔培养。上半年,州纪委州监察局提拔任用正处级干部3名、副处级干部3名、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3名,4名干部进行了内部轮岗交流,内外循环、梯次配备、各尽其能的干部培养机制进一步形成。组织16批次2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举办大理州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把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视察大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对照“合格党员”和“过硬纪检监察队伍”要求,深学细照笃行,边学边查边改。对6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给予党纪处分2人。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王岐山书记视察大理重要讲话要求,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纪律要求,坚守责任担当,从严监督执纪,持续正风反腐,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