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6-07-21 15:27:36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临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尹向阳

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以制度约束为重点,把全面从严治党置于全盘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有力举措,敢于亮剑,敢于担当履职,依纪依规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以上率下,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市委定期向省委、省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由市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对5个基本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责令整改;对48名新提拔和98名平级交流任用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审查处级领导干部1623人次;组织15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对8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坚持教育为先,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组织3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网络答题测试,联合举办全市党章党规电视知识竞赛。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为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专题党课。持续开展《准则》《条例》宣讲活动,组建市委宣讲团,市纪委常委带头作辅导报告,开展专题宣讲250余场(次)。加强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及家属参观市级警示教育基地。

坚持刹风正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明察暗访组86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处理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市纪委下发通报3期,通报典型案例17起。组织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专项督查。共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54件,处理60人,问责干部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组建换届风气督查组,全程全方位对县乡党委、纪委换届情况开展督查。

坚持从严执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29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6件,立案80件,结案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严肃查处了耿马自治县政协原副主席俸新荣、沧源自治县政府原副县长杨勇江等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机制。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以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63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42人,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0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和跟踪督办2015年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9件问题线索。

坚持关注民生,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督促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自查自纠。对临翔区、双江自治县的民生资金平台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300多笔预警资金定向追踪。实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双推进”工作。选优配强了全市898个行政村共2694名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15日同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共接访52批(次)、110人,解决问题52件。在乡镇一级探索实行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新机制。通过“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办结群众诉求7755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6件18人。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解决群众诉求问题45个。对2015年度排名末三位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

坚持从严管理,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落实“三转”情况的监督检查。8县区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占总数比例分别提升到66.67%和71.88%。完成了县区纪委常委班子届末考核和新一届县区纪委常委班子预备人选考察工作。扎实开展委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共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22期82人次。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对下半年重点工作的思考。下半年,一是逐级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二是切实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格落实“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三是深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深化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用好问责这个重要抓手。四是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细化落实“四种形态”内容,抓好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临沧市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加大对落实“四种形态”不力的组织和个人的追责力度。五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是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七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