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再动员再部署深化“红包”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6-09-20 07:50:4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日前,景洪市纪委发出通知,在全市进一步深化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自觉抵制收送“红包”歪风,并认真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时限要求。9月26日前,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与班子成员进行逐一谈话,要求谈话对象本人要如实向组织作出说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收送“红包”情况要逐一作出说明;市管干部要对自己是否收送“红包”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各部门(单位)要对本部门(单位)是否用公款发送“红包”作出书面说明,签订《景洪市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单位承诺书》和《景洪市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各部门(单位)须将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处理方案上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