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五举措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30 08:25:10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推动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镇沅县纪委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五举措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纳入廉政考核。镇沅县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明确责任、明晰任务、对照检查、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六个严禁”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充分借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治成效,及时曝光各类“不作为、乱作为”反面典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整治工作与制度建设并重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防控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进行公示;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度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六个严禁”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力度,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上而下形成自觉了执行落实制度的良好风气;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对各项落实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到人、负责到底;严查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定每季度重点,各主责部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协调各责任单位成立督查组,按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开具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期复检验收,每季度对督查工作进行汇总报告。二是组织重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调研和重点抽查等方式,针对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在年中和年底各组织一次,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委、政府。三是开展整改督查。各相关部门按照管辖范围,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任务分解,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岗位和个人,并定期进行跟踪督查。

严格责任追究。队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问题指明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普红宁)